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安全工作
预 警 通 知
[ 2023 ](第12次)
关于加强冬季消防安全工作通知
校内各单位:
近期,全国各地因用电、用气出现了多起消防安全事故,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进一步加强我校冬季消防安全工作,切实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安全工作
秋冬季历来是事故的多发期,特别是火灾事故多发,取暖用电用气量加大,诱发火灾事故的潜在因素增多,夜间22时至凌晨6时,更是火灾高发时段,容易造成人员、财产损失。为了避免冬季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校内各单位负责人,一定要站在对师生员工生命财产负责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冬季消防安全工作,切实做到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具体落实,措施上实际管用。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对一些重点场所和人群要制定有效预防措施,后勤处要跟踪检查督导,确保各学院(处室)冬季用电、气等设施安全,有效杜绝各类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工作重点,消除事故隐患
(一)工作重点
校内各单位要根据冬季火灾、煤气中毒等事故的特点和规律,立即组织开展秋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各种消防安全隐患。要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食堂、锅炉房、配电室、电梯、学生公寓、洗澡间、实验室、实训中心、工作室、出租房屋、活动板房等公共场所的用电、用气情况进行深入排查,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彻底不留漏洞,保障学校安全稳定。
(二)具体要求
1.由保卫处牵头,后勤处配合,要针对各校区容易发生用电安全、用气安全,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全面落实整改和治理措施,严防用电、燃气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2.后勤处要对全校的用电、用气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排查:(1)各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要针对本部门的特点,建立健全电气安全操作规程,严格落实电气设备运行、保养、检测管理等制度,确保用电管理规范化、制度化。(2)加强用电设备管理。学校电工和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要求规范操作,漏电保护器要经常检查试跳。如有故障要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恢复送电。要加强安全管理,细化管理职责,严格落实“失职照单追责、尽职照单免责”的安全管理要求。(3)规范施工企业电缆线管理。施工现场内的电线不得私拉乱接,禁止使用多驳口和残旧电线,电缆(电线)的驳口或破损处要用电工胶布包好,不得采用医用胶布或尼龙纸代替,对老旧电线应定期更换,以防触电。开关、插座安装漏电保护器等用电器具损坏或外壳破损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未经修复禁止使用。(4)加强保险装置及发热电器管理。严禁采用铜线、铝线、铁丝等代替保险丝。保险丝和控制开关的大小一定要与用电设备容量相匹配,控制开关损坏后必须立即更换。施工企业电炉、电烙铁等发热电器不得直接搁在木板上或靠近易燃物品,对无自动控制的电热器具用后要随手切断电源,以免引起火灾。电器通电后发现冒烟、发出烧焦气味或着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切不可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减少触电或电气火灾事故。(5)加强安全用电教育。学校电工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要加强员工用电安全知识的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隐患、事故上报
各职能部门如发现隐患及遇到意外事故,严格按照安全应急预案的程序和制度,及时向后勤处上报,上报电话:3203509,切记不能盲目施救,以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如不及时上报,造成影响的,将严肃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加大消防安全教育
按照学校党委会议纪要精神和学校重点工作部署和要求,各学院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对秋冬季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在“119”消防宣传日来临之际,由保卫处主办、学生处、团委主协办、农林技术学院承办,在全校范围内举办消防知识竞赛活动,保卫处还将举办一期“119”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栏(展板)。各学院要动员学生积极参加,并组织师生通过观看展板、专题片、看电视、网络、微信群等媒体加大对冬季用电、用气、用煤等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员工防范消防事故和提高消防应急处置的能力,确保消防安全。
四、实行问责制度,严格责任追究
为进一步落实校内各单位的冬季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将实行冬季消防安全事故问责制,对在秋冬季消防安全检查过程中隐患排查不到位、整改和治理措施不落实,将由学校纪委进行问责,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保卫处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