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人才申办户口须知

发布时间:2015-12-29 00:00:00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一、凭省、市人事部门审核签发的《引进人才落户通知》、《引进人才情况登记表》、引进单位介绍信、本人原籍户籍证明及身份证到城关分局审批。

二、持城关分局审批过的《户口迁移证》、学校人事处介绍信、二张一寸彩色照片,落居民户口的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落学校集体户口的到保卫处户籍科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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