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甘政教督办函[2022]18号)要求,现就开展对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内容及要求
满意度调查时间为2022年11月至12月31日。调查内容围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采用“互联网+调查”方式,面向全校师生开展满意度调查并征集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方面存在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
满意度调查工作要严明工作纪律,提高调查实效,杜绝虚假填报行为,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二、调查方式
各单位动员教师和学生积极参加满意度调查,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见附件),选择“关注公众号”。进入该微信公众号界面后,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菜单,选择“政府履职”,进入问卷填答;填答人根据各自身份(教师和学生),选择相应问卷填答。填答人提交问卷和问题举报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问题举报内容保密。
2022年12月3日
附件: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