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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师专教务处会议议事规则(试行)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0-05
 

陇南师专教务处会议议事规则(试行)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教务处会议是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精神,部署安排全处工作任务,讨论分析和解决全处工作问题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为了明确会议目的,提高会议效率,充分体现决策的民主性与科学性,并有利于沟通情况、协商工作、交流思想、解决问题,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一、会议议事机构

根据议事范围和开会目的,教务处设立两类议事机构:处务会和全处会议。

二、会议主持人及参会人员

1、处务会由处长(或由处长委托副处长)召集并主持,副处长、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亦可根据议题需要召集有关人员出席。

2、全处会议由处长(或由处长委托副处长)召集并主持,全处人员参加。

三、会议召开时间

 1、处务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可视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临时召集。

 2、全处会议原则上每学期召开两次以上。

四、会议议事内容

 (一)处务会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及学校的重要决定和指示,通报重要工作情况,部署安排学校交办的相关工作;

2、讨论根据规定,需提交到校长办公会研究的问题;

3、决定教务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决定全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重要工作的部署、安排;

5、决定下一年度教务处财务预算;

6、讨论处理有关突发性事件的意见;

7、讨论拟定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及教务处内部管理制度;

8、开展各种学习讨论活动;

9、讨论审定以教务处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讨论审定教务处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10、讨论科室落实工作计划的情况,提出完成工作任务的要求和措施;

11 听取各科室工作汇报,讨论本处工作人员业务考核及各科室有关工作事宜,部署安排下一步工作任务;

12、讨论急需研究的其它事项。

(二)全处会议

1、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2、总结或部署工作;

3、讨论涉及全处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4、有关全处的推举或票决。

五、参会纪律

1、与会人员应按时到会,如有特殊情况(含出差)不能按时与会的,应事先向教学行政科(综合科)请假,并由该科在会前将请假情况报知处长。

2、召开全处会议时各科室应提前安排好手头工作,并安排人员做好值班工作。

3、会议期间,为了保证会场秩序,与会人员应将手机关闭或设置成静音状态,原则上不能接听电话,与会人员非特殊情况不得离开会场。

4、提交处务会的议题及相关材料须先由分管处长报教务行政科(综合科)汇总,该科报处长审定。原则上要求在会前送交与会者传阅,并进行充分沟通,以免临时动议。

5、议事性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要求充分发表意见,允许保留不同意见,但要服从会议决定。

6、与会人员要自觉维护领导班子团结和工作大局,严守会议秘密。

六、会议记录

教务处会议一般由教务行政科(综合科)工作人员或指定其它相关人员负责记录。重要、重大议题要印发教务处会议纪要,以作为会后督查督办的依据。

七、会议决议的形成与执行

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形成会议决议,会议决议一经正式作出,执行部门和协作部门须坚决执行。

会议决议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执行部门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如需复议,应由分管领导提出,由处长决定是否召开以及召开何种形式的会议进行复议。

八、其它

本制度由处务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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