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教师
教务处职责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0-05

教务处是在校长和分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的有关教学业务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学科与专业建设

1.参与制定学校教学发展规划,组织专业建设规划的制订与实施。

2.制定专业设置计划,并组织申报及实施。参与招生计划的制定。

3.组织各类教学评估。

二、教学计划制(修)订与实施

1.组织制(修)定、审核全校各专业教学计划。

2.组织和协调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实施。

三、课程建设的组织与管理

1.制定学校课程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交流评估、验收和落实奖励。  

2.组织各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和选课指南的编印。

四、教学过程的组织与管理

1.编制教学日历、教学进程表和课程表。  

2.协同系部落实师资配备。  

3.管理学生成绩、学籍档案。  

4.发放各种学历证明和证书。  

5.负责日常教学调度,统一安排全校教室的使用。  

6.组织国家及省的统考统测。  

7.负责教学质量的监控。

五、教材建设与供应

1.组织全校教材建设规划与落实。  

2.组织全校自编教材、讲义的评审。  

3.负责全校学生的教材供应。

六、实验实习实训的管理与组织

1.协同系部落实实验室和实习场所的建设规划与实施。  

2.协同系部组织、协调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  

3.负责各类实验实习等教学相关费用的使用分配。  

4.负责全校的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

七、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

1.组织和实施全校的各类教学改革。  

2.负责全校的教学信息的收集和研究。  

3.组织教学评优和经验交流。  

4.组织学生的各类竞赛活动。

八、其他工作

1.负责制定各类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监控教学质量和测评。  

2.负责联合办学工作的联系、协调和落实。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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