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了解教学活动情况,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实现课程教学目标,促进良好教风和学风建设,经教务处、教学督导委员会讨论实行本制度。
一、学生信息员的职责
1、信息员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将教师教学、学生学习和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客观地向教务处、教学督导委员会或其他有关部门反映,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信息员工作主要内容:
(1)反映教师授教内容:包括教学改革、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实践、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等方面的典型事例;
(2)反映学生学习内容:包括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纪律、学习负担以及学习中的问题和困难等;
(3)反映教学管理:包在教学计划、课程安排、教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学生对改进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4)反映教学条件:如教材、教室、实习(实训)场地、教学设备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其他有关教学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每学期按学校督导委员会的安排开展调研,处理学生反馈信息;通过电子信息或书面形式随时反馈对于教学具有代表性的意见和建议;按期参加学生信息员意见反馈会。
4、填写教学信息反馈表,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或教学督导办公室;
5、完成教务处和教学督导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信息员选聘方式
1、信息员选聘条件:热心为集体服务,能深入同学,广泛收集意见,及时准确地向学校反馈信息,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学习认真,成绩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修养;诚实公正,勤于思考,有一定的分析问题的能力。
2、信息员选聘方式:分稳定信息员和随机信息员两种选聘形式。(1)稳定信息员选聘:每学年初,各院向教学督导委员会推选学生信息员。各专业的每个教学班一至二名,学生信息员名单每学年更换一次。(2)随机信息员选聘:随机信息员由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从各院、各专业或各班级随机抽调,人数根据采集信息情况而定。
三、学生信息员的管理
1、信息员由教学督导委员会建档管理。稳定信息员聘期一年,随机信息员根据需要随机抽调。
2、学生教学信息员在履行职责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教学信息员是广大学生切身利益的代表,在执行职责范围内的任务时,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无故进行阻挠、干扰。学校将保护教学信息员的权益,对故意损害教学信息员名誉或造成人身伤害的个人或部门给予严肃处理,并视情节追究其责任。
4、 对需要保密的问题,教学管理单位应对提供教学信息的学生负保密责任。
5、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效果显著的学生信息员,学校将授予“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称号,并给予表彰奖励。对不称职的信息员由教学督导委员会予以解聘。
【2017.02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