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科研动态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年度陇南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4-15 20:18:48   浏览量:

各学院、部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在理论创新、学术研究、服务社会、咨政育人方面的作用,认真落实省、市“三抓三促”行动部署要求,全面促进“三城五地”建设,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2024年度陇南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市“三抓三促”行动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开展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研究,着力推出一批具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陇南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选题范围

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思想政治文化教育项目三类(选题范围详见附件)

()重点项目必须按给定选题范围申报。

()一般项目、思想政治文化教育项目,在不改变选题方向的前提下,对选题文字表述内容可做适当调整。题目要严谨、规范、简明、准确,且研究客体指向清晰,避免产生歧义或引起争议。

三、申报要求

()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研究项目,不得将已结项的相同或相近研究项目重复申报。

()已承担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尚未完成结项的个人或课题组,不能申报本年度项目。

()重点项目申报人,原则上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同时提供相应职称认定或职务任命文件复印件一份)

()每项选题原则上只能由一个课题组申报,对于重复申报选题的课题组可选择调剂,不服从调剂的将择优选取。市直非文化教育部门(单位)、市县(区)委党校、陇南师专原则上不能在思想政治文化教育项目选题范围内申报。

()项目申报人员要确保项目预期成果不会产生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社科理论研究有关诚信要求的行为。

四、研究期限

申报研究期限为2年。

五、结项要求

项目成果形式为论文研究报告咨政报告。论文须在省级以上期刊(以查询国家新闻出版署公布的期刊结果为准)公开发表,每篇字数不少于5000字,且注明“陇南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项目编号”;研究报告不少于10000;咨政报告不少于 3000 字,须有县处级以上领导批示或者相关单位采用情况书面证明。

六、工作安排

凡我校有在研2项以上(含2项)课题的老师不得申报。我校的申报工作于424日前完成。在科研管理系统申报http://kyxt.lntc.edu.cn:8080/userAction!to_login.action。具体联系马静静老师。


版权所有@  陇南师范学院科研外事处    电话:0939-3203510    传真:0939-3202016   

陇ICP备16000659   
甘公网安备 62122102000303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