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科研动态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年教育科技创新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6-26 11:43:25   浏览量:

关于做好2024年教育科技创新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有关学院、处室:

根据《甘肃省教育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甘财教〔2022〕18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管理,现将2024年教育科技创新项目结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和类别

省教育厅批准立项应于2024年结项的各类教育科技创新项目。

二、结项主体和要求

(一)本科院校负责组织本校承担的青年博士基金项目、创新基金项目、优秀研究生“创新之星”项目结项工作,我校由天水师范学院科研处牵头联合结项。教育厅要求各学校要按照结项要求和任务书约定认真审核,采取会议答辩结项方式,聘请相关领域的同行专家5人以上组成结项专家组,其中联合结项单位之外的专家不能少于50%,2/3以上专家同意视为同意结项。以上项目由各高校负责自行组织项目结项、变更事宜,无需报省教育厅。

(二)教育厅要求各高校要全面清理到期的教育科技创新项目,力争到期项目全部高质量结项。确需延期的项目,要填写《甘肃教育科技创新项目变更备案表》(附件2),原则上项目延期只限一次,时间不超过1年。延期及其他有变更事项的结项项目,须附变更备案表。

(三)教育厅要求各高校要认真组织结项工作,制定结项工作方案,明确结项项目名单、结项程序、专家名单,加强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质量,防止降低目标任务和约定要求,严禁以项目实施周期外或不相关成果充抵交差。学校的项目管理情况将作为省教育厅绩效考核和经费支持的重要依据。

三、我校结项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先将项目成果的电子版于6月27日18:00前发至mjj0280@163.com,成果审核完成后,组织符合结项条件的项目结项。联系人:马静静  电话:0939-3288389

四、结项材料要求

1、A4双面打印的《2024年度甘肃教育科技创新项目结项报告》一式两份用于评审。

  2、将项目研究成果复印件装订于《结项报告》后。




版权所有@  陇南师范学院科研外事处    电话:0939-3203510    传真:0939-3202016   

陇ICP备16000659   
甘公网安备 62122102000303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