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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须知

1、凡我校跨市跨省外出就医(包括分娩)的教职工,需提前向市医保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备案电话:0939 8213373

2、凡办理了备案登记的,外出就医后出院时可直接结算。未备案登记的,在市医保局报销时会降低报销比例;备了案却未在医院结算的,同样会降低报销比例;备了案因其他原因在就诊医院不能及时结算需去市医保局报销的,要提供无法结算的相关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同样会降低报销比例。

3、就诊时未在医院结算的需自行前往市医保局办理报销手续,校工会不再受理此项业务。

[住院报销补充说明]:

参加了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的在职职工,住院结算后可申领互助保障金(不包括分娩)。在住院结算之后请将出院证明原件电子版、结算单原件电子版、本人身份证正面照、银行卡正面照,一并提交到工会,可申领互助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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