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表彰2020-2021学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班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公示
各学院:
根据《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以及《关于开展陇南师专第十三届“5·25”
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的通知》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各学院评选、推荐、学生处审核,拟对在2020-2021学年中成绩突出的学前教育学院2019级学前教育4班等17个心理健康教育先进班集体、赵静等16名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及张芳等32名优秀心理委员进行表彰,现面向全校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6月16日至6月18日。如有异议,请与学生处反映。
电话:09393203869
附:拟表彰2020-2021学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班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学生处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