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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师专走读生办理不住校审批条件及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16-03-10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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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走读生申请条件:

须符合以下条件:申请人家庭住址以户口簿为依据。西以成县县城周围为界,东至支旗乡政府,北至张旗村,南至李武村。(注: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家住学校周围1.5公里之内同学可以办理,其余学生一律不得办理走读。)

二、安全责任:

走读生校外住宿安全及路途往返安全责任自负。

三、申请程序:申请“走读”学生,首先写出书面申请。

1、本人在每学年9月15日前根据学校要求提出申请,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①书面申请书;②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或户籍管理部门开具的暂住证明);③身份证,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一式三份。

2、在公寓科领取或到陇南师专学生处网站下载《陇南师专学生校外住宿安全协议书》(双面打印)

3、所在学院辅导员同意并签字。

4、分管本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同意并签字盖章。

5、公寓管理科审核。

6、后勤处分管公寓领导审核同意并签字。

7、学校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同意。

8、财务处退还住宿费。

学生处

2015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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