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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推荐选拔中层后备干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04     作者: 组织部     浏览数:    分享到:

关于做好推荐选拔中层后备干部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

为适应我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需要,根据《陇南师专中层后备干部选拔管理实施办法》(校党委发〔2015〕4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在岗人员中选拔一批德才兼备的后备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层后备干部的数量和结构

1.各单位中层后备干部的总数,根据其中层干部领导职数的实际情况,按照1:1的比例经过民主推荐提出后备干部差额考察对象初步人选(附表二),报党委组织部审核,再根据2:1的比例经过组织考察确定后备干部推荐名单(附表四)。

2.根据《陇南师专中层后备干部选拔管理实施办法》(校党委发〔2015〕46号)文件精神,中层正职后备干部以40周岁左右的干部为主体,35周岁以下的干部应有一定的数量,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中层副职后备干部以35周岁左右的干部为主体,30周岁以下的干部应有一定数量,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

3.中层后备干部队伍中女干部的比例一般不少于15%,非中共党员干部的比例应占10%以上。

二、中层后备干部的条件和资格

中层后备干部除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一)中层后备干部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中层后备干部应热爱教育事业、热爱管理工作,责任心强、乐于奉献。

(三)中层正职后备干部

1.处室和党总支正职后备干部

一般具有在中层副职领导干部岗位三年以上的任职经历。

2.学院正职后备干部

一般具有在中层副职领导干部岗位三年以上的任职经历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教学、科研等业务性岗位的工作经历。

(四)中层副职后备干部

1.处室和党总支副职后备干部

具有在科级领导干部岗位两年以上的任职经历。

2.学院副职后备干部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一般具有担任院科长(主任、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党支部委员、辅导员、班主任等经历。

(五)中层后备干部应身体健康。

个人表现特别突出或符合学校有关单位特殊要求的,可以适当放宽上述资格条件。

三、中层后备干部选拔工作程序

本次中层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工作,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由各党总支成立以书记为组长的推荐考察工作组,按以下工作程序组织实施。

(一)民主推荐:民主推荐拟采用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在岗位所在单位内进行。

会议推荐范围为:

1.学院全体在职人员。

2.机关、教辅党总支以党支部所属部门为单位的全体在职人员。

谈话推荐范围为:

1.学院全体在职人员。

2.机关、教辅党总支以党支部所属部门为单位的全体在职人员。

3.民主推荐时要提供符合推荐条件人员名单。

(二)组织考察: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由各党总支按照分配名额差额考察。全面考察被推荐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发展潜力,注重了解其熟悉专业领域、个性特点和主要不足,并形成考察意见,特别要突出政治标准。

(三)会议讨论:召开院党政联席会、支委会议,对本单位(部门)干部队伍的现状进行分析,结合被推荐人选的考察情况,会议研究确定上报中层后备干部候选人名单并在本单位公示后,填写《陇南师专中层领导班子后备干部推荐表》和被推荐者实际表现现实材料,报党委组织部。

(四)审核确定:党委组织部对各单位上报的中层后备干部推荐情况、考察情况、讨论情况等进行全面审核并征求纪委意见,统筹分析后提出建议名单,上报校党委讨论确定人选名单。

(五)反馈公布:党委组织部将校党委通过后的中层后备干部名单反馈至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要在本单位内公布后备干部名单。

四、推荐选拔工作日程

本次中层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工作拟从2017年12月上旬开始。

1.12月10日前,各党总支、直属支部按照相关程序推荐选拔,产生初步人选并上报党委组织部。

2.12月15日前,组织考察。各党总支、直属支部综合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及考察情况,形成考察对象考察材料上报党委组织部。

3.12月下旬,党委组织部提出建议人选名单,呈报校党委研究确定后备干部名单,并在所在单位、党委组织部网上公示。

五、工作要求:

1、深入宣传发动。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成立中层后备干部推荐考察组,认真学习和传达《陇南师专中层后备干部选拔管理实施办法》和本通知精神,宣传加强学校中层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积极营造推荐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2、坚持标准和程序。在推荐选拔中要坚持标准和条件,真正把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群众认可度高的优秀人才选拔出来,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民主与集中相结合,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操作。

3、加强领导和监督。推荐工作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牵头,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具体组织实施,接受校纪委和广大教职工的监督,推荐工作要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确保选拔工作有序进行。

附件:点击下载文件:后备干部推荐表格(表1—6).xls

点击下载文件:陇南师专中层后备干部推荐表(表七).doc

中共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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